:::
一、社團活動:
二、民主法治教育
三、導師責任制
四、日常生活教育
訓育工作執掌與目標
一、社團活動:
- 鼓勵學生籌組社團,目前有32個社團。
- 除本校具專長教師外,運用社會資源外聘社團指導老師。
- 添購社團設備及器材,由社團自行管理維護,並列入財產移交。
- 實施社團評鑑制度,獎勵績優社團。
- 輔導社團舉辦校內活動或競賽,訓練及培養學生幹部工作能力。
二、民主法治教育
- 隔週四中午舉行「班聯會代表會議」,各班提出建言,尋求合理解決。
- 定期召開幹部座談會,暢通溝通管道。
- 利用週、朝會宣導法律知識及案例報告,並聘律師、檢查官,蒞校實施專題講座。
- 實施法律常識測驗,增進學生對法律之了解。
- 於圖書館設置法治教育圖書專櫃。
- 隨時以時事及剪報資料,分發各班同學參閱,並撰寫心得報告。
- 隔週三各班召開班會,學習民主教育,培養自治能力,並反映、解決班級事務。
- 每年舉辦班聯會主席選舉,候選人依規定發表政見,並從事競選活動,使學生了解民主真諦。
三、導師責任制
- 每二週召開導師會報一次,以了解各班經營狀況,並溝通管理步調。
- 各班成立班級家長會,加強親師溝通。
- 建立班級聯絡網,強化師生之聯繫。
- 細心評閱學生生活週記,給予適當評語,鼓勵奮發向上精神。
- 以「愛及關懷」關照到每位學生的學業、品行、生活,學生也以感恩之心回報教師之付出。
四、日常生活教育
- 成立「仁愛基金管理委員會」,每年十二月份舉辦愛心週活動,籌募基金,濟助清寒同學,解決生活困境。
- 選舉「模範生」及「孝悌楷模」,以為同學表率。
- 邀請社區民眾到校參加校慶活動,畢業典禮活動及社團活動
- 舉辦戶外教學及露營活動,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 承辦國際交流,擴大國際視野。
- 實施志願工時服務辦法,鼓勵同學熱心為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