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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窗口 | |
依據「高雄市立小港高級中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適用於性騷擾事件之申訴人或被申訴人為本校所屬員工(含求職者、實習生及派遣勞工)。 | |
郵寄地址:812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7號 「高雄市立小港高中人事室收」 | |
法規專區 | |
性騷擾宣導(一) | |
高雄市防治性騷擾宣導作業規定 | 性騷擾宣導(二) |
相關網站 | |
性騷擾政策宣示 | |
高雄市立小港高級中學防治性騷擾性侵害政策宣示 1.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 2.被性騷擾或性侵害不是你的錯,譴責性暴力,你我有責任。 3.發現或知悉性騷擾事件,請立即撥打本校性騷擾申訴專線:(07)8066729,或利用 4.預防性騷擾,申訴比隱忍更有效。 5.尊重人權落實性別平等,提供員工及來訪民眾一個免於性暴力之環境,本校責無旁 6.本校對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之當事人身分將予以保密,並提供適當的協助。 7.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利用權勢或機會進行 |
更新時間:2024-12-13 14:10:57|點閱次數: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