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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師資
職稱 | 姓名 | 個人網頁orB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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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教師 | 方勝弘 | |
專任教師 | 鄭清文 |
一、課程目標
「資訊科技概論」課程欲達成之目標如下:
一、培養學生之資訊科學基礎知識。
二、培養學生邏輯思維及運用電腦解決問題之能力。
三、培養學生對資訊科技的正確觀念及態度。
四、啟發學生學習資訊科技之興趣。
二、教學方法
(一)本課程之教學以「做中學」為重點,並鼓勵學生進行自主性、探索式的學習。
(二)教學活動之設計強調分組合作解決問題。
(三)每學期上課前確定學校可提供教學所需之軟、硬體設備,並應使用合法之軟體進行教學。
依學校現有設備選擇適當應用軟體或使用自由軟體。
三、教學評量
(一)學習評量應兼重認知、技能與情意。
(二)認知方面之評量宜涵蓋記憶、理解、應用、分析、評鑑、創造等各認知層次。
(三)技能方面(例如:程式設計及套裝軟體)之評量以上機測驗、學習歷程檔案或作業方式。
(四)測驗題目之設計以靈活、有創意、多樣化為目標,以開放式問題訓練學生之思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