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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質化實施計畫

1005plan-2

 

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草案)

 

98429日部授教中(三)字第0980504191號函訂定

99526日部授教中(三)字第0990508265號函修定

100323日部授教中(三)字第1000505136號函修定

1011129日部授教中(三)字第1010520691號函修定

1039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93150號函修定

104年○月○日臺教授國部字第○○○○○○號函修定

 

壹、緣起

中等教育的發展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基石,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提升中等教育之品質,同時均衡城鄉教育落差,減少教育機會的不公,自民國九十年開始推動高中職社區化政策,藉由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間的教學合作及資源共享,提供社區內學校學生適性學習的機會,以滿足當地學生的教育需求,進而提升社區內國中畢業生之就近入學比率。本部為進一步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於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八日公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規劃方案」,並以先導計畫的十三個子計畫與二十三項方案,進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砌磚奠基」工作。

民國一百零二年行政院核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將「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正式納入二十九個重要配套方案之一,其中「適性學習社區」(以下簡稱社區)係指地理環境相互連結,並考量地緣及生活圈之完整性、學生就學之便利性、以及學生上下學所需時間之合理性,經妥適規劃社區範圍,並統整社區教育資源,透過社區之學校(以下簡稱社區學校)間的相互支援,共同建構適性學習教育環境,以提供學生多元、充分的學習機會,落實學生適性發展之目標。

本方案除延續高中職社區化之成果外,並加強學校間的垂直合作工作,讓社區內的學校持續既有橫向整合,延伸至縱向的連結,落實學校與國中及大專校院端的垂直合作關係,達成師資、課程、設備等教育資源的共享,此外,秉持社區均衡均質共榮發展之原則,以強化學校間之典範學習,本方案加強輔助社區資源弱勢學校,並建立社區之精進標竿學校,導引社區間教育資源均衡均質發展,進而提升各社區之學校教育競爭力。本方案鼓勵學校辦理「學術試探」及「職涯試探」的課程及活動,提供社區內國中學生生涯探索的機會,讓國中畢業生進入下一階段的學習前,對學校的學習內容能先一步認識,使學生在當地學校的就學環境中能有適性學習的機會,落實就近入學的目標。

貳、目標

一、建構社區夥伴優質關係,輔助資源弱勢學校。

二、強化社區學校資源共享,增進學校特色發展。

三、落實社區適性探索工作,引導學生就近入學。

 

參、辦理對象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肆、辦理期程

自一百零五學年度起,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持續推動。

 

伍、辦理原則

一、夥伴優質:形塑社區精進標竿學校,輔助社區資源弱勢學校,分享社區學校成功經驗,建構社區合作學習機制。

二、資源共享:逐步調整社區學校設置之普通及技職課程,加強社區學校間的資源整合,建立學校與國中及大專校院的夥伴關係,達成社區資源均衡之目標。

三、適性探索:配合教育政策之實施,強化夥伴優質效益,落實社區特色發展,促進學生適性學習,以達成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之目標。

 

陸、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協辦單位: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

三、執行單位:經本方案定經費之學校

 

柒、實施方式

依據本方案辦理原則及「高級中等學校資源分布調整實施方案」之建議,針對方案目標,特設定以下三個辦理項目,得由本部指定,或各社區內有意願辦理之學校提出計畫,經審查核定後依學年度實施。

一、辦理項目

(一)夥伴優質

本項目依社區地理區位、發展現況、歷史背景等因素,除了由本部指定學校辦理精進標竿之計畫外,合作學校得擇項辦理,以發展學校特色亮點,引導社區學校共同提升為辦理目標。

1.1.社區學校合作辦理跨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教學演示。

1.2.社區學校合作辦理教學評量或協同教學。

1.3.社區學校合作發展多元評量工具。

1.4.社區學校合作辦理典範學習分享活動。

1.5.學校特色課程、教材開發。

1.6.學校特色教學、創意學習。

1.7.學校特色輔導、服務學習。

1.8.學校與國中合作辦理特色典範分享活動。

1.9.學校與大專校院合作辦理特色學習活動。

1.10.學校特色行政服務與校園規劃。

(二)資源共享

本項目依社區產業趨勢、類科分布現況及學校特色發展,得由學校自行申請或本部指定學校辦理。

2.1.社區學校共同發展及實施適性課程、教材、教學及評量。

2.2.社區學校共同辦理與大專校院合作之特色課程、教材、教學及評量。

2.3.有助於社區共同發展多元適性之課程計畫。

2.4.社區學校共同發展特色社團及活動。

2.5.社區學校共同辦理品德教育、服務學習。

2.6.社區學校共同推動適性輔導機制。

2.7.社區學校共同發展具社區文化或產業特色之課程、教材及教案。

2.8.社區學校共同規劃調整群科及課程。

(三)適性探索

本項目為強化學校與國中之連結合作,由召集學校負責建置基礎網絡,並協調及分配辦理。以下第一項至少有一所學校辦理,第二至四項及第六項各由一所學校辦理,第五項若子計畫學校十所以下,得由四所學校辦理,其中二所學校統籌辦理國中學生職涯試探,二所學校統籌辦理國中學生學術試探活動;若子計畫學校超過十所並十五所以下,得由六所學校辦理,其中三所學校統籌辦理國中學生職涯試探,三所學校統籌辦理國中學生學術試探活動;若子計畫學校超過十五所,至多得由八所學校辦理,其中四所學校統籌辦理國中學生職涯試探,四所學校統籌辦理國中學生學術試探活動。本項為必辦項目。

3.1.社區學校合作辦理多元評量及專業學習社群工作坊。

3.2.社區學校合作辦理適性學習社區地理範圍調整工作。

3.3社區學校合作辦理資訊平臺推廣及國中學生教育需求調查工作。

3.4社區學校合作辦理就近入學及特色課程宣導工作。

3.5社區學校共同辦理國中學生職涯試探或學術試探活動。

3.6社區學校合作辦理適性轉學輔導措施。

二、構想書、計畫申請與評選

本方案計畫之申請分成構想書撰擬及計畫申請兩階段:

(一)構想書撰擬

1.以適性學習社區為規劃社區範圍,並考量學生適性學習及就近入學之需求,由社區內學校結合國中及大專校院,共同提出「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構想書」(以下簡稱構想書)。

2.依本部指定或社區內有意願辦理之學校組成合作聯盟,並由合作聯盟推舉一所學校為召集學校(精進標竿學校為當然召集學校),召集學校和各合作學校共同討論及研擬想書,每社區以提出一份構想書為原則。若社區申辦本方案校數超過二十所,社區得推舉二所學校擔任召集學校,並提出二個構想書(任一構想書參與校數不得少於8校),惟每校只得參與一個構想書之合作學校。

3.特殊教育學校、稀少性類科及特殊才能班(美術、舞蹈、戲劇、體育等)得跨社區進行合作。

4.社區學校得參加由本部舉辦本方案計畫提報說明會。

5.構想書申請以一次提報一學年為原則,構想書內容另訂之,並由社區召集學校於規定期限內向本部提報構想書。

6.由本部召開構想書檢視會議,獲通過之構想書始研擬申請計畫書。

(二)計畫申請

1.以構想書之社區地理範圍內合作學校及合作對象(含國中及大專校院),提出「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申請計畫書」(以下簡稱計畫書)。

2.學校辦理國中學生職涯試探或學術試探計畫,應結合現有國中實施之生涯試探課程及輔導活動。

3.為持續推動適性學習社區之運作機制,落實社區就近入學,得由本部補助經費至各社區召集學校,俾利召集會議協商基礎網絡之維持,並由社區內學校合作執行。

4.計畫書以一次提報一學年為原則,計畫書內容另訂之,並由社區召集學校於規定期限內向本部提送計畫書。

(三)計畫評選

1.評選原則

辦理計畫前與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召開會議,檢討並適時修正適性學習社區劃定範圍,並由本部建置各社區教育資源填報機制及資料庫,分析學校其所在社區教育資源現況,參考個別學校就近入學區域範圍的規劃,做為本方案評選之原則,各社區之教育資源要素所含括對應指標說明如下:

1)課程類群:包含課程類型與招生容量、課程類型註冊率及增減率等二項。

2)財政資源:包括學校經常門經費、學校資本門經費、學校每生教育支出、學校弱勢族群獎(補)助學金經費等四項。

3)師資品質:含括專任教師比率、專任合格教師比率、生師比、教師參與專業發展評鑑比率等四項。

4)學生背景:計有低收入戶學生比率、原住民學生比率、身心障礙學生比率等三項。

5)入學機會:包括公私立學校日間部核定招生人數比率及增減率、國中畢業生就學機會率、國中畢業生免試入學機會率等三項。

除上述項目之外,社區內各校如提供全數免試入學名額,本部將從優補助;此外並參酌參與計畫之學校所提計畫合理性、合作單位、合作校數、計畫內涵之完整性、可行性、效益性及政策性等原則進行審查評選。

2.評選方式

1部成立審查委員會進行計畫書初審及複審作業。

2)審查委員會之組成包括大專校院及行政機關代表、學校校長、業界代表、家長及教師團體代表等。

3)初審作業以書面或線上審查為原則,獲入選學校得參加複審。

4)複審作業以實地查訪或面談後核定之。

 

三、輔助機制

經本部審查核定通過之社區召集學校,在執行計畫時應配合本輔助機制,其說明如下:

(一)自主管理

社區召集學校應於所提報之計畫書內,參考本位管理精神,訂定自主管理機制,俾利社區學校推動計畫。

(二)社區輔導諮詢

1.本方案列入駐區督學督導管考項目,由駐區督學督導與考評受補助社區召集學校及其合作學校之執行情形,並適時處理或反映社區執行問題。

2.本部建立輔導諮詢人才資料庫,視社區召集學校及合作學校之需求,提供輔導諮詢服務。

(三)專業諮詢服務

1.本部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業諮詢小組,就受補助學校之計畫及實際執行時所面臨之問題,提供專業諮詢或診斷建議。

2.計畫辦理學校每學期至少邀請前項之專業諮詢委員到校諮詢一次為原則,並填寫諮詢報告,供本部做為對學校後續補助之參考依據。

 

四、績效指標

各社區應參照教育政策關鍵指標(以下簡稱教育政策KPI)、方案指標及社區教育資源指標,提出計畫績效目標。

(一)教育政策KPI及方案指標

●教育政策KPI1.提升社區教育資源-夥伴優質

(1)方案量化指標

1.1適性學習社區高中職教師參與專業發展評鑑比率。

1.2適性學習社區每學年度合作推動跨校專業學習社群數。

1.3適性學習社區每學年度合作開設特色課程數。

1.4適性學習社區每學年度合作發展特色教材數。

(2)方案質性指標

1.1適性學習社區具備指標高中。

1.2適性學習社區合作推動跨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1.3適性學習社區合作建構學習社區。

●教育政策KPI2.提升社區教育資源-資源共享

(1)方案量化指標

2.1適性學習社區每學期合作開設跨校特色選修課程數。

2.2適性學習社區每學期合作開設由大專校院教師授課之特色選修課程數。

2.3適性學習社區每學期合作推動學生特色社團數。

2.4適性學習社區每學期合作推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次數。

(2)方案質性指標

2.1適性學習社區合作發展具社區文化或產業特色之課程、教材、教學及評量。

2.2適性學習社區高中職與大專校院合作發展具特色之課程、教材、教學及評量。

2.3適性學習社區高中職與產業合作發展具特色之課程、教材、教學及評量。

2.4適性學習社區高中職與國中合作辦理特色社團及服務學習。

●教育政策KPI 3.提升社區教育資源-適性探索

(1)方案量化指標

3.1適性學習社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就近入學率。

3.2適性學習社區二、三年級國中學生參與高中職適性探索平均次數。

(2)方案質性指標

3.1適性學習社區具備普通、技職(工業類、商業類、家事類)、特殊資優及特殊身心障礙課程。

3.2適性學習社區合作辦理國中學生學術試探及職涯試探活動。

(二)社區教育資源指標

校訂教育資源指標依辦理項目分為夥伴優質、資源共享、適性探索等三大類,茲細項分別臚列如下:

1.夥伴優質

1-1優質高級中等學校

1-2社區人士與學生家長對學校的評價

1-3學生對學校辦學成效之認同度

1-4教師每週平均教學節數

1-5教師製作教學檔案比率

1-6教師參與研習平均時數

1-7教師參與研習平均次數

1-8參與教師教學評量比率

1-9教師參與專業發展評鑑比率

1-10教師參與專業學習社群比率

1-11教師赴產業實習比率

1-12與大專校院合作課程數

1-13與產業合作廠家數

1-14學生參加服務學習平均次數

1-15學生參加服務學習平均時數

1-16學生休學及輔導轉學比率

1-17學生獎勵及違規比

1-18學生淨流失率

1-19生重補修次數比

1-20學生參加縣市級競賽獲獎次數比

1-21學生參加全國技藝(能)競賽獲獎次數比

1-22畢業生通過英文能力檢定比率

1-23畢業生取得專業證照檢定張數比

1-24畢業生升學(含國外)比率

1-25畢業生就業比率

1-26學生畢業比率

2.資源共享

2-1與大專校院合作課程數

2-2與產業合作廠家數

2-3教師專業授課比率

2-4教師每週平均教學節數

2-5教師製作教學檔案比率

2-6教師參與研習平均時數

2-7教師參與研習平均次數

2-8參與教師教學評量比率

2-9教師參與專業發展評鑑比率

2-10教師參與專業學習社群比率

2-11教師赴產業實習比率

2-12學生休學及輔導轉學比率

2-13學生獎勵及違規比

2-14學生淨流失率

2-15生重補修次數比

2-16學生參加服務學習平均次數

2-17學生參加服務學習平均時數

2-18學生參加縣市級競賽獲獎次數比

2-19學生參加全國技藝(能)競賽獲獎次數比

2-20畢業生通過英文能力檢定比率

2-21畢業生取得專業證照檢定張數比

2-22畢業生升學(含國外)比率

2-23畢業生就業比率

2-24學生畢業比率

2-25高一日校新生註冊人數比率

2-26專任教師比率

2-27專任合格教師比率

2-28平均每班專任教師數

2-29教師離職率

2-30生師比

2-31每生教育經費支出比

2-32專科教室數量

2-33職業群科實習工場(或專業教室)數量

2-34每生使用教學資訊設備數量比

2-35每生使用教室固定投影設備比

2-36每生分配圖書冊數比

3.適性探索

3-1學生對學校辦學成效之認同度

3-2教師參與研習平均時數

3-3教師參與研習平均次數

3-4社區高一日校新生就近入學比率

3-5社區高一日校新生註冊人數比率

3-6社區高一日校新生免試入學比率

3-7學生休學及輔導轉學比率

3-8學生獎勵及違規比

3-9學生淨流失率

3-10學生重補修次數比


捌、督導考核

一、由本部組成督導小組,於期中辦理到校訪視或進行期中專案報告審查,其督導對象由本署依計畫年度辦理狀況另訂督導原則抽取之。

二、由本部組成考評小組,適時辦理本方案受補助社區召集學校之訪視工作,並對計畫執行進行績效考核。

三、召集學校應於計畫期滿前填報期末績效檢核表及撰寫成果報告書並透過績效指標進行自評。輔導訪視、期末績效檢核表及成果報告,應作為本部對受輔助社區或學校持續進行輔導、經費補助或中止補助之依據。若辦理學校之輔導訪視結果為績優者,經本部核定,隔年得免接受輔導訪視。

四、各校承辦本方案之績優人員,得由學校逕行敘獎。

五、計畫執行之績優人員,得優先提請列入本部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及獎勵。

六、受補助社區之辦理績優學校教師及校長,得優先提請列入本部「教學卓越獎」及「校長領導卓越獎」獎勵。

七、為協助學校落實執行推動本方案,各召集學校及子計畫學校均得指定教師兼辦本項工作,於計畫執行期間得視辦理狀況減授鐘點,召集學校每週以減授4節課為限,子計畫學校每週以減授2節課為限,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授課時數得視經費補助情形酌予調整,由本部指定辦理「共創夥伴優質」項目之精進標竿學校得另編列專任助理一名。

 

玖、預期效益

一、形塑社區學校特色發展,提升教師教學專業品質。

二、有效整合運用教育資源,促進社區均質卓越發展

三、滿足學生適性發展需求,實現十二年國教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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