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101年11月29日部授教中(三)字第1010520691號函修定「高中
職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辦理。
貳、計畫目標
提供均質化高市三區內國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性轉學(轉科)機制,
以符合學生性向及興趣,協助學生適性發展。
参、主辦、協辦單位、參與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市立中正高工
(四)參與單位:高雄市三區各公私立國中
肆、具體內容及配套措施
一、由高市三區適性學習社區內9所學校高雄市立中正高工、高雄市瑞祥高
中、高雄市前鎮高中、高雄市小港高中、私立復華中學、私立三信家商、
私立國際商工、私立高鳳工家、成功啟智學校籌組「適性轉學夥伴學
校」,成立「103學年度高市三區適性輔導轉學聯合審查委員會」,統籌
辦理各項轉學事宜。
二、本委員會由參與之夥伴學校校長、教務主任及家長代表一人擔任委員,
並推舉召集學校,召集學校之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為執行總幹
事,任期一年。
三、本委員會負責受理各項轉學(轉科)之申請及審查作業,並公布轉(科)學生錄取名單。
四、參加本委員會之高中職夥伴學校應成立轉學(轉科)委員會,辦理各校有
關轉學(轉科)名額、評選方式、注意事項等內容訂定,及配合辦理轉學(轉科)相關事宜。
伍、實施對象
以參加本委員會之9間高中職夥伴學校修完一年級第一學期課程或修完一
年級整學年課程之學生為限。得向原學校註冊組提出申請。
陸、實施進度及分工
一、實施進度:
二、實施流程:
(一)每年8月由召集學校籌組「103學年度高市三區適性輔導轉學聯
合審查委員會」。
(二)高市三區各校於每年10、12月前向委員會提報可提供轉學之科別
及預估名額,並於簡章公布前公布確切名額。
(三)公布適性輔導轉學實施計畫簡章。
(四)於每年度10月、12月完成報名,申請表須經各校輔導教
師推薦之簽章。
(五)各校轉學申請條件由各校訂定之。
(六)由委員會共同審查相關條件及表件,並召集相關學校進行討論
及決議通過後,始得辦理。
(七)於11月、寒假前完成轉學及相關作業。
(八)於第二學期註冊前完成放榜及轉學報到手續。
(九)委員會應於年度結束前舉辦年度業務檢討及彙編,並推舉下年
度召集學校。
三、分工說明
項目 | 說明 |
計畫撰寫 | 劉人誠主任 |
細部計畫執行人員 | 劉人誠主任及李純萍老師 |
公文製作 | 李純萍老師 |
活動攝影 | 本校教務處老師 |
柒、經費需求
| 資本門(仟元) | 經常門(仟元) | 合計(仟元) |
103會計年度(8月-12月) | 0 | 20.6 | 20.6 |
104會計年度(1月-7月) | 0 | 22.3 | 22.3 |
捌、聯絡人
姓名 | 李純萍 | |
職稱 | 教務處專案教師 | |
單位 | 高雄市立中正高工 | |
電話 | 學校 | (07)7232301#761 |
手機 | 0972341058 | |
傳真 | (07)7231704 | |
電子信箱 | damdamhaha@hotmail.com |
九、預期效益
| 部定指標項次 | 部定指標名稱(C) | 指定辦理 | 102 達成值 | 目標值 |
量化預期效益 | 4-4 | 高一日校新生就近入學比率 | ◎ | --- | 75% |
4-7 | 學生休學及輔導轉學比率 | ◎ |
| 5% | |
自訂指標項次 | 自訂指標名稱(D) | 102 達成值 | 目標值 | ||
1 | 上學期召開適性輔導委員會 | ------ | 2次 | ||
2 | 下學期召開適性輔導委員會 | ------ | 2次 | ||
質化預期效益 | 1.讓學生能有從新選擇的管道。 2.讓學生家長感受到學校對孩子的用心。 3.適性揚才,讓孩子在對的領域發光發熱。 |
十、注意事項
一、凡經錄取後,學生應依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不得申請轉回原學校
或再申請轉科。
二、錄取學生已修習及格之科目及學分,經審查符合課程要求,或經甄試及
格者,得列抵免修,不及格或未修之科目學分,均應重修或補修;其審
查、甄試及學分抵免規定,由各校定之。
三、「大學繁星計畫」、「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規定推薦報名資格需全程就讀
同一學校,凡參加本試辦計畫錄取學生不得參加繁星計畫之推薦甄選。
四、以十二年就學安置或技優保送之管道入學學生,不得申請。
十一、本計畫於高市三區9所學校通過後,並呈報教育局核備。本計畫若有未盡
事宜,悉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要點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十二、辦理計畫有功人員請給予敘獎。